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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须知

一、图书文献资料借阅范围
本馆所藏的文献信息资源,向全校师生员工开放阅览。但下列书刊只限在各阅览室阅览,不予外借:
1 期刊、报纸;
2 教师参考室(样本库)、外文期刊阅览室、文献检索室、综合阅览室的文献;
3 波音飞机资料室、空中客车飞机资料室、民航特藏室的各种文献;
4 电子阅览室和视听室的书配光盘资料。
二、借书证的办领与注销
1 本校教职工凭本人的工作证办领借书证;离退休职工凭本人离退休证件办领借书证;新生(含进修生、留学生)分别按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部、国际交流处或学校二级学院提供的学生名册统一办领借书证。
2 教职工调动、学生毕业、结业或其他原因离校时,必须到图书馆还清所借的文献,交还借书证,由图书馆在其离校通知单上加盖图书馆印章,同时注销图书管理系统中的相关记录。在本人无法到馆的非正常情况下,可由其家属来馆办理手续。
3 借阅证要妥善保管,遗失后,应立即到图书馆读者服务部挂失,否则后果自负。
4 为保证借阅的安全有序并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争执,借阅证不得转借他人,一经发现工作人员有权扣留此证。
三、借书手续
图书馆的自然科学阅览室(第一书库)、社会科学阅览室(第二书库)实行开架借阅制度。读者凭本人借书证进入阅览室查取图书,然后凭本人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
四、借书册数和期限
1 学生可借图书 4 册,含文艺书 1 册,借期皆为 31 天;
2 研究生可借图书 11 册,含文艺书 5 册,借期皆为 92 天;
3 教师可借图书 11 册,含文艺书 5 册,借期皆为 92 天;
4 干部可借图书 6 册,含文艺书 3 册,借期皆为 92 天;
5 工人可借图书 4 册,含文艺书 2 册,借期皆为 92 天;
6 离退休人员可借图书 2 册,含文艺书 1 册,借期皆为 92 天;
7 外部人员可借图书 2 册,含文艺书 1 册,借期皆为 31 天;
8 图书资料借阅期满,读者如确实需要,可以续借;同一图书资料在归还图书馆之前,最多可以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 1 个借阅周期,文学书不可续借。续借手续可到图书馆公共检索计算机上办理,也可自行在校园网(包括天津高校校园网)上办理。
9 图书借出期间,在急需情况下,图书馆有权向读者限期调回其所借的图书。
五、图书借阅预约
1 学生读者(含研究生)每次可以预约 1 册图书,教师读者可以预约 2 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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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采取读者网上预约的方式。
3 只有在该种馆藏图书没有库存的情况下,即全部被读者借走时,读者才能申请预约。
4 同种图书同一读者只能预约 1 册,读者不能预约本人正在借阅的图书。
5 被预约图书还回后,将放置于预约书柜。
6 预约图书还回后一周之内,预约者借阅有效,超过一周将取消预约,恢复正常流通。请预约读者随时查询预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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