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卡办理

图书证(射频卡)是读者进入图书馆借还图书、电子阅览及阅览各类型文献的凭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一)办理图书证

1. 教职工(包括离、退休)凭工作证办理。新调入本校的教职工凭学校人事处调进(分配)人员通知单办理。交纳工本费20元/人。

2. 本科、高职新生入学教育(军训)结束,由年级主任统一组织集体办理。并以班为单位提交花名册一份;工本费20元/人。

3. 研究生由班长统一组织集体办理。并以班为单位提交花名册一份;工本费20元/人。

4. 短训班学生应统一组织集体办理。并提交花名册一份;工本费20元/人;押金100/人。

5. 校外读者办证需交纳工本费20元/人;押金100/人;管理服务费50元/年。

(二)补证

1. 借书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到读者服务部挂失,挂失前造成的损失由原持证人承担。

2. 读者挂失登记后,一周内仍未找到,需到读者服务部办理补证手续。补证后原证找回者,应及时交本馆注销,若同时使用两证,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退证

学生毕业、休学、转学、退学,职工调离或出国等需退证者,必须还清所借图书后,方可办理退证,退押金手续,并收回图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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