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稳妥做好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和天津市的工作要求,依据《中国民航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安全科学与工程专业(083700)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安全科学与工程专业学术学位博士的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涵盖招生组织、流程、考核、录取等全环节管理。
(三)选拔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领导小组名单和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审批,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成立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研究生院和学院纪委组成的督查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加强对考试录取工作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材料审查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和秘书处,负责考生材料审查、综合考核、成绩核算、信息公开等工作。
1.材料审查小组组成与职责
各招生方向分别成立材料审查小组,成员由各招生方向博士生导师组成,人数不少于3人,各方向设招生秘书1-2人,负责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评价,择优确定获得考核阶段资格的申请者名单。
2.综合考核小组组成与职责
各招生方向分别成立综合考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组长由各招生方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招生博导和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相关专家构成,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设招生秘书1-2人。负责对获得现场考核资格的申请人组织现场考核并给出评价打分,评价过程材料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3.秘书处组成与职责
秘书处设在学院学科与师资办公室,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全力支持配合招生导师、材料审查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开展各项工作。
(四)参加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均须严格遵守学校招生工作相关保密规定。
三、选拔程序与考核办法
(一)考生申请阶段
1.申请人必须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博士研究生报考基本条件,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同时还须达到学院、学科及招生导师对考生学习经历、外语水平、科研情况等方面的其他要求。具体报考条件与要求见《中国民航大学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yjszs.cauc.edu.cn/)填写报名信息,并报名通过系统提交完整的书面申请材料。具体材料清单见《中国民航大学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书面材料审查阶段
1.资格审查
(1)硕博连读考生:
材料审查小组按照《中国民航大学硕博连读生选拔、培养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24〕296号)相关要求,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申请条件者,不予进入下一轮选拔程序。
(2)申请考核考生:
材料审查小组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学院的具体要求,审查申请人基本报考资格,包括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对不符合申请条件者,不予进入下一轮选拔程序。
2.材料评价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考核”制考生进行审查评价,择优确定获得现场考核阶段资格的申请者名单。
获得现场考核阶段资格的所有申请者名单,在学院网站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学科/现场考核阶段
对硕博连读考生进行学科考核,对“申请-考核”制考生进行现场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考核两个部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一般以面谈的方式开展,由学院组织政工干部,对申请人开展有针对性的面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小组对获得现场考核资格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与前期成果、英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与综合素质考核等。重点考查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学术潜力和综合素质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综合考核小组当场评分。
(1)考核程序及要求
①申请人汇报
考生以PPT的形式汇报,包括个人简介、学习成绩、硕士阶段的思想品德表现、代表性科研成果简介、高水平学科竞赛情况、社会工作实践情况、对报考专业基础和发展前沿的了解情况、博士阶段的研究规划及研究方法等。
②专业与综合素质考核
考生根据评审专家的提问进行作答。
③外语水平考核
申请考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CET-6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或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或以学生一作在国际期刊发表英文高水平论文1篇及以上的考生按满分计算,无需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不满足上述外语水平免试条件的申请人,需参加外语水平考核。由申请人抽取英语试题,现场翻译阅读;与评委用外语对话,考查外语交流能力。
(2)综合考核评价标准(总分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基本情况及前期成果 (40分) |
专业与综合素质 (50分) |
外语水平 (10分) |
学科竞赛与获奖 |
学习经历与成绩 |
研究经历与成果 |
对报考专业发展前沿的了解 |
理论水平 |
实践能力 |
未来研究设想 |
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
10分 |
10分 |
20分 |
10分 |
15分 |
15分 |
10分 |
10分 |
(四)推荐拟录取阶段
1.成绩计算:普通招考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均以综合考核成绩为总成绩。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照申请考生总成绩排序推荐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
3.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综合考核或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提供虚假信息或漏报、瞒报个人违纪违规信息;
(6)违反教育部等相关考试规定。
四、信息公开和监督渠道
(一)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获得现场考核资格的申请人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含相关成绩信息)等均在学校和学院官方网站公布,其中获得现场考核资格的申请人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内,研究生院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材料审查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分别对考生各阶段考核和录取信息负责,学院学科与师资办公室对考生提出的疑问作出必要的解释。
中国民航大学安全学院学科师资办:24092135
(三)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公平性,研究生招生选拔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监督,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向我校研招办、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投诉。联系方式如下:
中国民航大学研招办:022-24092146
中国民航大学纪委办:022-24092242
中国民航大学安全学院纪委:022-24092365
学院电子邮箱:zgmhdxaqjw@163.com
五、其他
(一)本细则执行中如因上级文件发生变动导致与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二)本细则由研究生院和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三)现场确认和考核日程安排等考试信息将于后续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