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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教育相关劳务费发放标准及流程
2024-09-27 15:50  


 

一、 发放标准:

1.硕士研究生答辩费:以学生为单位,每个学生总额不超过900元,每位外校老师不超过200元,每位本校老师不超过150元;由导师费列支。

2.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费

全委托送审:根据选用的评审平台收费标准据实报销;

自主送审:不超过600/本,英文论文不超过1000/本。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费从研究生院专项经费列支。

3.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费

校内外专家答辩费发放标准为300-1000/生,从导师费列支。

二、业务流程

1.根据发放类别填列相应“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论文答辩费/论文评阅费/复试费发放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发放表由导师或经办人签字后,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学院备案留存一份;

3.经办人在财务平台--网上申报系统中申报,生成“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发放表”或“校外人员劳务发放表”,由经办人和项目负责人签字;

4.“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发放表/校外人员劳务发放表”和“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答辩费/评阅费/复试费发放表”一并投递报销。

三、 注意事项

1.硕士研究生评阅费和复试费的发放标准按照《中国民航大学非工资收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7387 号)执行;

2.各学院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发放标准、答辩研究生名单和专家身份进行审核,保证相关费用发放的真实性、合理性;

3.研究生院、人事处、财务处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各单位研究生教育相关劳务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论文答辩费发放表.docx已下载
附件【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复试费发放表.docx已下载
附件【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论文评阅费发放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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