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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 关于明确报销票据相关要求的通知
2021-05-08 10:01   中国民航大学财务处

一、报销票据基本要求

  1. 单位名称:中国民航大学

  2. 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013595328

  3. 中国民航大学开户信息

账号:0302015109100467065

开户行:工商银行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支行

  1. 发票的报销的截止日期

1月1日至6月30日开具的发票应在当年9月30日前报销;

7月1日至11月30日开具的发票应在当年12月15日前报销;

12月1日至12月30日开具的发票应在次年4月30日前报销。

  1. 发票内容要齐全,要包括具体货物或服务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和金额。发票内容为“详见销货清单”的须附带税务开票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2. 购买属于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的商品须进行资产登记,报销时附“资产登记入账单”或打印财务报销系统的“资产报销单”。(低值耐用品是指能独立使用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单价在200元(含)以上、1000元(不含)以下仪器设备。易耗品是指单价在2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玻璃器皿、原件、零配件等。材料类同易耗品管理。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 1000 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 1500 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 单次付款超过200元需用公务卡结算(电话费、汽油费、专利代理费、版面费暂不使用公务卡,但不能使用现金结算,需刷卡或公对公转账结算。详见2019年6月28日财务处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7月1日正式实施公务卡的常见问题说明》)。

  4. 单张票据金额5000元(含)以上的需要查验真伪,附“发票查验明细”。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

  5. 单次购置1万元(含)以上国产设备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业务按照合同约定开票;合同无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均可。

  6. 与合同有关的注意问题:

(1)技术开发类合同如形成实物(包括软件、硬件、报告等),需到国资处进行资产登记。

(2)分期付款购买资产的,除尾款外,前几次付款需到国资处登记,在发票上加盖“分期付款专用章”;支付尾款的同时登记资产。

(3)租车费、测试加工费1千元(含)以上须签订协议。

(4)1千元至1万元的合同或协议可暂由二级部门签字盖章;1万元(含)以上的合同须执行学校合同审批流程,由招采中心盖学校合同专用章。

11.单笔支付20万元(含)以上,须附《中国民航大学大额资金支付申请表》,具体参照《中国民航大学大额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9】283号)。

二、所需附件

除特殊要求外,所需报销附件包括:

发票;低值耐用、易耗品、固定资产资产入帐单;超5千元(含)附发票验真;超1万元(含)附合同;单次支付超20万元附大额资金审批单。

 

 

 财务处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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