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民航局有关年度财务决算、国库对账等相关工作安排,为确保学校2021年年终财务决算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学校2021年度年终结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截止时间 除实验室设备采购和基建、修购项目支出手续完备后,在年终结账前可进行现场报销外,其他业务投递或现场报销截止时间均为12月17日(周五)下午4点,南北院投递箱届时将同时关闭。 若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有具体报销截止时间以职能部门要求为准,但不能晚于12月17日。应科技处要求,2020年中央高校(200053)报销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其余中央高校项目报销截止时间为12月17日。 2022年初开账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类经费、款项结算注意事项 1. 及时清理往来款。根据财务处发布《关于清理往来款项的通知》,针对仍未核销的暂借款,务必请借款人以及项目负责人抓紧落实核销,如今年未还,将使用明年预算经费冲销。 2. 根据《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财办预〔2016〕18号)文件要求,2020年的结转资金仍未执行的财政部将全部收回(含2020年中央高校项目),请相关负责人及时关注项目支出情况,妥善安排资金支出计划,依规支出资金。 3. 所有项目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当年批复的资金必须当年完成支付。除研究生导师费、学生活动费、学生就业费、非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办班培训费、科研管理费以及建设类项目经费之外,所有资金不再结转下年;2013年度局本级项目、教育培训项目、民航局预算调剂资金项目,如年底仍有结余,学校将收回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4. 各单位要严守财经纪律,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合理合法安排各项支出,严禁年底突击花钱。 临近年终结算报账事宜纷繁,诸多不便敬请谅解,敬请广大教职工自行安排好报销时间,充分利用网络化投递报销带来的便利快捷,提高工作效率。感谢各位老师对财务处工作的支持、配合和理解。 财务处 2021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