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将因公产生核酸检测费用纳入报销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因公出差、参加培训或会议等需要核算检测证明的;按照防控规定因工作或科研活动入校需要核酸检测证明的。以上均纳入报销范围。
二、经费支出来源
根据需要核酸检测证明的公务行为,明确报销使用经费,具体分类如下。
1.因公出差或参加培训、会议等事项产生的核酸检测费随同差旅费、培训费一起报销。
2.按防控规定入校工作产生的核酸检测费用,使用各单位经费或创收经费报销。
3.因科研项目活动入校产生的核酸检测费用,使用科研活动所对应的项目经费报销。
三、报销要求
1.核酸检测费用在支付时,应选择自费支付核酸检测费用并取得正式票据,不可使用个人医保支付。如使用微信或支付宝等线上支付形式,教职工原则上绑定公务卡进行支付。
2.入校工作产生的核酸检测费用报销开始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
3.进行核酸检测时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单检、混检。
财务处 核算与收费中心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