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随着国家营改增工作的推进,根据国税、地税发票管理要求,5月1日前开具的地税营业税机打发票,可在一年之内报销;地税营业税手撕票请在9月9日以前报销,过期不再予以报销。
请各单位师生相互转告,按要求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特此通知。
感谢大家对财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财务处
中国民航大学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