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和个人:
为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2016年度学校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并按要求向财政部、民航局、天津市教委等部门报送年度决算报表,为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做好年终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截止时间安排
1,中央财政拨款(零余额)各项目(项目号以2为开头数字)报销截止时间为12月23日。
2,其他项目(项目号以非2为开头数字)柜台报销和报销投递截止时间皆为12月27日,自28日报销工作停止,开始年终决算。投递箱将暂时关闭,重启时间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1,各单位及个人有借款未还,请务必于报销截止日期前办理借款的还款手续;
2,科研项目已预借发票的,请与对方单位联系,尽快将科研经费打入我校账户,科研项目预借发票截止时间为12月21日,并保证本年底经费到账;
3,学校预算下拨的行政运行经费、学工部及各单位涉及学生工作跨学期经费可以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其他学校预算项目在本年底结算;
4,有需上缴学校收入的各单位请于12月26日以前结清上缴完毕,保证学校收入到位;
5,有学校核拨经费的单位(包括后勤公司、公寓公司、校医院)请于12月26日以前结清2016年度拨款经费;
6,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各单位应严守财经纪律,合理合法安排各项支出,严禁年底突击花钱;
7, 2017年度启动报销时间另行通知。
年终财务决算工作是学校经济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它集中反映学校一年来在教学、科研、产业、服务等方面的成果及效益,体现我校综合实力及管理水平。请各二级单位加强宣传、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感谢全体教职员工一年来对财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中国民航大学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