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民航局《关于编制民航局2025-2027年支出规划和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民航财函〔2024〕142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5年校内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民航局党组以及学校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深化零基预算理念,加强全口径收支预算,持续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强化预算的统筹和分配作用。全面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约束效力。推行全面预算及绩效管理系统,优化预算管理流程,提高预算管理质量和效率。
二、编制原则
(一)深化“零基预算”理念,加强预算统筹和分配
以零基预算理念为引导,实事求是地确定支出预算需求,避免高估或低估,打破固化的支出结构,夯实预算编制基础,强化预算统筹和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科学测算2025年预算收入,严格贯彻量入为出、以收定支原则,综合各类资金渠道确定全口径预算收支。整合优化项目支出资金渠道,优先消化结转结余资金,加强资金使用效益。
(二)牢固树立“习惯过紧日子”思想
牢固树立“习惯过紧日子”思想,贯彻勤俭节约原则,在合理保障单位业务正常运行的同时,鼓励线上公务活动,大幅压缩精简论坛、节庆、展会等活动,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支出事项审核工作,严格执行会议差旅等一般性支出标准。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管理,强化与存量资产的统筹,鼓励资产共享共用,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
落实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任务,优先保障人才培养、民生、基本运行及学校重点任务的资金需求,其他资金需求按照“从严从紧、能省则省”原则申报,做实做细项目排序,加强学校资源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
(四)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项目绩效应用
严格把控项目立项、评审、执行、评价等各个环节,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前做好政府采购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大型或进口设备采购论证、大型修缮方案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全部支出预算均要求科学合理设定支出绩效目标,使绩效目标能够突出项目核心产出和效果,且与预算金额相匹配。加强绩效监控及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将绩效结果与改进管理、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对实施效果不明显、发现突出问题、低效无效资金的一律削减或取消预算资金安排,对已完工项目予以追责问责。
(五)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机制
落实各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各单位对预算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及执行结果负责。强化预算管理,高度重视预算编报工作,提高预算编报的前瞻性,对于本年未申报的预算原则上不得年中追加。将2025年预算安排与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挂钩,对于预算执行率较高的单位,优先安排2025年预算;对于预算执行率较低的单位,减少2025年预算安排;对于无特殊原因年底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项目,减少2025年度预算安排或不再安排,将更多资金用于重点支出或其他亟需领域。
(六)推行全面预算及绩效管理系统
推行全面预算及绩效管理系统,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编制及绩效管理体系,提高学校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优化预算申报、批复、执行监督等流程,提高预算管理质量和效率;进行项目库管理,提前储备项目,严格筛选项目,提高项目质量。
三、编制要求
(一)收入预算申报
财务处负责申报学费、住宿费、考试考务费等学历收入、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继教院负责申报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培训收入;飞行分校负责申报飞行训练收入;国资处负责申报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含房产出租收入);科技处负责申报横纵向科研收入;网信办负责申报网络使用收入;校医院负责申报医疗服务收入;幼儿园负责申报保育费收入。
(二)支出预算申报
1.人员经费
人事处负责申报教职工的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加班费等支出以及临时用工支出;学工部负责申报本专科学生奖助学金支出;研究生院负责申报研究生奖助学金支出;其他单位的各种人员补贴补助支出由各单位上报财务处,财务处报人事处审核后列入人员支出预算。
2.日常运行经费
日常运行经费是单位履行工作职责、保证日常业务开展的基本支持经费,包括职能部门工作经费、学院教学业务费、就业经费、招生经费、引进人才工作经费、研究生导师费、飞行训练经费、体育经费、安保经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后勤保障经费、水电暖等经费。
日常运行经费报销范围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含咨询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工作餐等与单位日常运行相关的经费,不得用于购置设备、家具、房屋维修改造、信息系统建设。
申报要求:
(1)各学院教学业务费、就业经费、学生活动费及心理健康经费无需申报,由财务处根据标准核定后下达;
(2)各单位根据2025年度工作计划及2024年执行情况按需申报其他日常工作经费;
(3)对以前年度已签订合同或协议,本年度仍有支付需求的,仍要作为2025年新增需求编报;
(4)凡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其中货物服务100万元,工程12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要填报政府采购预算;
(5)凡需要使用财政资金和自有资金(不包括横纵向科研项目及科研发展基金)采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服务器、工作站的,应按照规定购买信创产品并上报政府采购预算,若计划购买非信创产品应向网信办申请论证;
(6)切块经费中需二次细化的项目在预算批复后按照学校“三重一大”规定履行决策流程。
3.提升改造类等专项经费
提升改造专项经费包括学科建设经费、专业建设经费、人才培养经费(含师资进修、教师资质能力提升、干部培训)、图书文献购置、网络建设、科技项目、维修改造、设备购置与运行、研究生培养、思政建设等项目。
申报要求:
(1)各单位根据2025年度工作计划及2024年执行情况按需申报专项经费,准确预测资金需求;
(2)以前年度连续申报的项目,内容无重大变化可直接申报预算;内容存在重大变化的连续申报项目及新增专项经费需求,需严格按照学校“三重一大”规定,履行决策流程后申报;
(3)切块经费中需二次细化的项目在预算批复后按照“三重一大”规定履行决策流程;
(4)专项经费项目若已申请财政、民航发展基金或天津市共建项目,应在项目申报的实施方案中注明情况(未经评审的先按申报数填报);
(5)对以前年度已签订合同或协议,本年度仍有支付需求的,仍要作为2025年新增需求编报;
(6)凡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其中货物服务100万元,工程12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要填报政府采购预算;
(7)凡需要使用财政资金和自有资金(不包括横纵向科研项目及科研发展基金)采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服务器、工作站的,应按照规定购买信创产品并上报政府采购预算,若计划购买非信创产品应向网信办申请论证。
四、预算申报程序
为优化校内预算申报程序,提高校内预算申报效率及质量,本次采用全面预算及绩效管理系统填报2025校内预算。请各单位仔细阅读预算申报要求及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并于12月1日前在系统完成预算申报工作。如遇到问题,可咨询预算管理科李语娴、范利杰(24092217)。
我处将于近期举办2025年预算申报说明会,对2025年校内预算申报要求和全面预算及绩效管理系统操作方法进行介绍及说明,请各单位及时关注校内通知,并积极参加。
附件1:2025支出经济分类解释说明
附件2:2025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
附件3:全面预算及绩效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财务处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