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了规范国内飞行训练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保障学生正常毕业,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论文选题
(1)选题学生资格
2013年5月24日(不含)前,进入多发商照阶段的学生均可选题。
(2)选题方式
2013年5月20日前,我院安排教师前往朝阳飞行学院,集中组织学生选题(已选题的学生不用再选)。
二、毕业论文指导
(1)学生选题后,联系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严格要求学生,并督促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工作;
(3)在不影响学生飞行训练的前提下,指导教师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论文工作。
三、毕业答辩
(1)答辩时间地点
第一次毕业答辩:6月10日-6月11日 地点:校本部
第二次毕业答辩:7月中旬 地点:朝阳飞行学院
(2)答辩资格
2013年5月24日(含)完成飞行训练且返校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通过指导教师、毕业设计工作委员会审核后,可以参加第一次毕业答辩。
2013年7月1日(含)已通过多发商照实践考试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通过指导教师、毕业设计工作委员会审核后,可以参加第二次毕业答辩。
四、其他
(1)学生按照指导教师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进程和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2)论文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打印,不在校本部的学生委托他人,到校印刷厂按照统一模板进行装订(装订1册),将最终装订的论文交给指导教师;
(3)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学生,本年度不再安排答辩;
(4)每名学生只能参加一次毕业答辩。
飞行技术学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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