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1日下午,在法学院的邀请下,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员欧秋钢女士在模拟法庭开展“飞机融资租赁与我国诉调对接机制实务”专题讲座,19级全体法学本科生、17级和16级法学本科生、研究生、部分教师参与本次讲座。
欧教授以“国外ADR诉讼外争议解决途径的类型”、“我国调解机制及其实际运用”、“飞机融资租赁中如何开展诉调对接”为序展开讲座。首先介绍了国外ADR诉讼外争议解决途径的产生背景、历史沿革与主要类型。欧教授介绍当下欧美主流的几家调解机构及其调解方法,表明在欧美等ADR机制成熟的国家地区,调解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社会效用,得到了长期实践与广泛好评。欧教授结合本人多年调解工作经验,对我国国内调解机制进行了介绍与分析。欧教授表示:我国国内的调解工作大体是与诉讼结合,人民调解员发挥的功用不是很大,我国“诉调结合”的民事诉讼把调解机制分散在诉讼的各个方面,调解实际上成为诉讼的“减压器”。欧教授结合民航融资租赁领域产生的纠纷,讲解了诉调结合机制能够发挥的作用,认为该领域国际化程度高,调解机制能在不同程度上减少双方诉讼成本。
欧教授给予在场同学们充分时间进行提问,她对于同学们提出的“保险行业领域诉调对接有何特点”“如果想要真正提高调解机制的效用是否要对当事人诉权进行一定的限制”等问题进行了解答,同学们获益很大。
法学院牛军老师对本场讲座进行点评,她表示法学院高度重视学生法律实务能力训练和民航法学习,调解机制作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重要的一环,这是实务工作者需要牢牢掌握的知识,也是法学院学生所必须了解的内容。我院一直强调实践教学的重要性,欧教授为同学们介绍了实务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希望未来欧教授以及更多的实务工作者能前来法学院帮助法学实践教学开展。这次讲座使法学院师生对航空融资租赁以及诉调对接机制的功用有了更深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