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赴民航局就推进涉外航空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调研座谈

作者: 时间:2024-03-14 点击数:

2024年3月12日,中国民航大学副校长杨新湦、研究生院院长汪磊、国际处处长刘媛媛、法学院院长郝秀辉、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主任刘佳一行赴民航局调研座谈,与民航局政法司副司长吉大鹏、政法司法规处处长刘贺、人教司培训教育处处长邸维光及副处长尹航、国际司外事与国际组织处副处长王若源等就“涉外航空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建设工作进行调研交流。

 

 

座谈中,吉大鹏副司长首先向杨新湦副校长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对中国民航大学获批“涉外航空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表示高度赞赏,并认为其对推动民航国际化人才培养、服务民航外交大局具有重要意义。杨新湦副校长表示,中国民航大学从学校层面高度重视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的建设希望以此为契机,加快统筹布局和强化涉外航空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建设好基地并取得实效,在保障机制制度建设方面全面推动工作开展。

郝秀辉院长介绍了中国民航大学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围绕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和建设举措及组织保障等方面进行重点汇报。郝院长提到基地的建设目标是依托中国民航大学获批的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和航空法治人才培养积累的坚实基础,在中国民航局领导下,协同国际民航组织、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等单位,培养出能够为中国民航事业提供高素质、即战型、“法学+民航+外语”复合型涉外航空法治人才,建成中国特色、国际一流高质量涉外航空法治人才协同培养示范区,基地建设过程中遵循“坚持党委领导、坚持服务行业、坚持创新开放”的基本建设思路,并提出“创新涉外航空法治人才选拔机制、创新涉外航空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夯实基地的理论研究和智库建设、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建设高素质涉外航空法治师资队伍”等一系列建设举措。

双方就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对外交流与合作、单位协同保障机制、政策与专项经费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民航局参与座谈的人员就如何结合国际化民航战略人才队伍建设的方向和内容、如何高效培养高素质和即战型涉外航空法治人才、如何将包括“微专业”在内的培养途径予以落实等问题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并对民航领域内的争端解决问题、航司“走出去”的法律问题、航空国别法研究、粤港澳大湾区航空业发展的战略考量、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航权交换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双方进一步围绕基地建设探明了未来的合作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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