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由天津市法学会刑法学分会主办,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天津市宝坻区法学会承办,天津熙朗律师事务所协办的天津市法学会刑法学分会2024年年会在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隆重召开。会议以“《刑法修正案(十二)》的理解与适用”为主题,包括三个单元,分别是贿赂犯罪的刑法治理(上)、贿赂犯罪的刑法治理(下)和民营企业内部犯罪的刑法规制。来自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商业大学等多所高校的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齐聚一堂,围绕《刑法修正案(十二)》前沿动态展开交流和讨论。我院张莉琼教授、陈文涛副教授和部分研究生受邀参加了该学术年会。
张莉琼教授对第一单元中的“新型受贿中关于动态未遂的思考“报告进行了评议,并认为报告人引入动态未遂理论的设想极具启发意义,值得持续关注和研究。陈文涛副教授对第二单元中的“《刑法修正案(十二)》下多次行贿的司法适用”报告进行了评议,肯定了报告的重要性,并从刑罚论和竞合论的视角出发,对报告观点提出了不同看法。
此次会议的召开是针对《刑法修正案(十二)》理解和适用问题的集中研讨,注重理论与实践的交流,来自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提出详实数据和司法疑难问题,来自高校的学者提出理论学说和个人见解,学术讨论热烈,学术观点交锋不断,有利于我院学生开阔学术视野与思路,增进与学界的交流,对日后的学习与研究具有启发作用。

供稿:吕云霞、张莉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