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教师参加2024年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工作会议

作者: 时间:2024-12-10 点击数:

12月7日至8日,2024年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法学院院长郝秀辉教授和院长助理王玉林老师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的主题为“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推进新时代法律专业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大力提升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水平。会议由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承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协办。司法部、教育部、中国法学会、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教育厅等部门,以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全国260余所高校600多名代表参加会议。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委书记石佑启教授在致辞中指出,本次会议围绕“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推进新时代法律专业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进行研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把握时代脉搏,回应现实关切,体现了法学教育界坚定的政治站位和法律人的情怀和担当。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副司长肖甫致辞,指出自1995年批准设置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以来,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改革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求质量,逐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法律专业学位发展道路,构建了中国特色法律专业学位人才培养体系,创建了中国特色高层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了一大批行业需要的高层次人才。面对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要求,对标对表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的战略目标,法律专业研究生教育应做到三点:第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第二,要坚持守正创新,奋力推进法律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具体要落实好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要聚焦回应国家战略需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要聚焦AI赋能,聚焦质量第一,统筹推进规模扩大与内涵建设相协调。第三,要凝心聚力,更好与法律的实务部门开展协同育人。

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王利明讲话指出,会议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的精神,总结回顾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历程和办学经验,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不断推进新时代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他在简要回顾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历程之后,就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和下一步的工作谈了意见。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张文显教授作专题报告,题为“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新征程法治建设和法治改革的总体布局”,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提出的五个重大命题进行深入阐释。第一,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这可从法治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息息相关、法治对经济社会现代化具有决定性作用、中国法治与中国式现代化相伴而生、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等四个维度加以理解。第二,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具体体现在“五个坚持”,分别是坚持立法先行、以立法引领改革,坚持立法政策和改革决策相统一,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坚持以法治回应系统性改革,坚持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这提出了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在更高起点上统筹推进“五个子体系”建设;二是加快建构中国式现代化各领域的法治体系。第四,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的改革必然指向政法领域的改革。第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这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二是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三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强国建设。

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上海师范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王健主持院校培养经验交流分享。11位高校专家学者结合所在院校的实践与探索,围绕创新推动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分享宝贵经验。

本次工作会议设六个分论坛展开研讨,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理化阐释”“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与培养”“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协同育人机制的运行完善”“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实践教学探讨”“优化与完善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教学管理与运行”。在圆桌会议中,王利明、付子堂、潘剑锋、孙笑侠、杨忠孝、杜焕芳、时延安、李燕等专家学者聚焦“新时代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进行交流。

在法律专业学位培养专题报告环节,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丁天球主持,教指委副秘书长李燕报告了《法律专业学位类别简介及其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法律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授权点中申请基本条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条件》、教指委秘书处袁钢报告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法律是专业学位是专项合格评估》、教指委副秘书长时延安《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口建设课题征集》、教指委秘书处二级调研员吕伟耀报告了《全国法律硕士培养单位基础信息平台及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律文书写作大赛情况介绍、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网站运行机制及其通信员具体职责》。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董超洁作会议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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