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至7月25日,新航程·低空经济法律服务论坛议程暨第十届上海国际航空法律论坛在上海召开。本次论坛由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中国民用机场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和上海市法学会联合主办,来自中国民用航空局、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虹桥国际低空经济产业园等政府部门、学术机构及产业界的二百余位航空法专家参会。我院郝秀辉院长受邀参会并做主题演讲,青年教师王玉林、孙婷参加会议。

低空经济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巨大的法律保障需求。24日下午,中国民航大学与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中国民用机场协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珠海国际仲裁院、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律师协会等十二家单位在论坛现场启动“中国低空经济法律服务协同机制平台”发起仪式,郝秀辉院长代表学校出席了启动仪式,拓宽了我院与各高校、研究机构和实务单位之间的合作渠道。

此次论坛围绕低空经济领域的法律服务前沿议题展开深入探讨,共设置了“低空经济监管框架构建:立法框架、运营生态与基础设施建设”、“低空经济中的法律服务:创新、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促进低空经济地立法与规制创新”与“低空经济法律治理与法律服务”四项专题讨论议题。与会的国内外法律专家、企业代表及学者齐聚一堂,围绕相关议题展开深入探讨,凝聚行业共识,切实为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建言献策。
郝秀辉院长在“促进低空经济地立法与规制创新”的主题发言环节,做了题为《低空经济法治化发展的几点思考》的主题演讲。郝秀辉院长从法学视角的低空经济发展出发,指出法治是低空经济发展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低空经济发展的安全阀门,应设定低空经济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低空空域的权属,解决空域的管理体制问题,遵循一般规律与特点构建低空经济法律规范体系,推进和完善国家与地方的立法供给,适时适度提升法律规范的层级,贯彻体系化思维,提升国家与地方法律规范的协同性、一致性,使低空经济在健全的法治保障下健康发展。郝院长的发言获得了论坛全场观众热烈的掌声和肯定。

本次论坛是我国低空经济法律领域的一次高水平会议,与会嘉宾为我国低空经济法律建设提供了大量有益的观点碰撞与实务建议。我校教师参加此次论坛,有利于了解低空经济法律领域的前沿问题和研究动向,有利于推动我院在低空经济法治保障与航空法领域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是持续推动我校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的重要活动,为我校低空经济法律保障和航空法的研究与实践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
供稿人: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