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用航空名词审定委员会航空法名词一审会议暨航空法名词审定分委会工作会议顺利召开

作者: 时间:2025-11-16 点击数:

2025年11月15日,全国民用航空名词审定委员会航空法名词一审会议暨航空法名词分委会工作会议在中国民航大学学术交流中心顺利召开。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二处处长史金鹏,全国民用航空名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中国民航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教授张艳玲,西北政法大学航空法治现代化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教授、航空法名词审定分委会主任王瀚,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教授、航空法名词审定分委会秘书长郝秀辉,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航空法研究中心主任朱子勤教授,西北工业大学经管学院法学学科负责人张敏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张超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层空间法研究所所长高国柱教授,中国民航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国际航空法研究部副主任、副研究员赵劲松,西北政法大学航空法治现代化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副教授周亚光,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主任、副教授刘佳等航空法分委会委员出席此次会议。

会上,王瀚主任对航空法分委会各成员对航空法名词的编写与审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与高度评价,指出航空法名词审定是推进行业法治化、规范化发展的基础工程,对统一司法实践标准、提升学术研究质量具有重要意义。王瀚主任还进一步明确了接下来名词审定的工作原则,要求凸显航空法学科特色、严格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张艳玲秘书长也对航空法分委会前期工作成效给予了高度肯定,指出编写组已完成对词条的梳理整合,为一审奠定了坚实基础。史金鹏处长指出科技名词规范化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支撑,更是构建汉语科技语言体系的关键环节。他强调,航空法作为民航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支撑,其名词审定工作直接关系到行业理论传播、学术交流与实践规范的统一性。郝秀辉秘书长总结了前期名词审定工作,并强调结合民航法治新实践动态更新术语体系,保障名词体系与行业发展同步。

随后,与会人员开始进行全国民用航空名词审定委员会航空法分委会航空法名词审定。各与会专家首先讨论了审定工作的工作路径与原则。首先,专家们指出部分名词定义不规范、简称与又称斜杠使用不规范、英文翻译不准且存在“不敢改”倾向等前期待优化问题;其次,专家们达成了关于审定原则的共识,即以法学必要性保留词条,在筛选上要优先保留航空法权利、义务、责任相关词条,定义需精简、整合条约法规,不定义其他法律领域名词且确保与其他分委会同名词条含义无冲突,确保科学性与准确性;最后,安排了当日审议900余名词的具体工作流程。

接下来,全体与会专家针对各个名词逐一审定,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最后,委员会作出了主要评审意见及结论,一是委员严格依据审定原则逐条审议,坚守名词单一性、科学性、准确性准则,同步开展重复名词剔除与遗漏名词补充工作;二是明确重复性名词处理办法,强化术语权威性;三是指出需进一步提升名词定名完整性、定义准确性及中英文翻译匹配性;四是建议针对所有英文名称组织专题讨论,并加强与其他分委会的互动沟通;五是提出按航空法名词的逻辑体系与知识体系深化完善词条体系。

此次航空法名词一审会议暨分委会工作会议圆满落幕。会议凝聚多方专家共识,完成航空法名词的一审审定,形成的五项核心评审意见,为后续名词完善指明方向。此次会议的召开,不仅夯实航空法术语规范基础,推动行业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更将为统一民航司法实践标准、提升学术研究质量,乃至构建完善的航空法名词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供稿人:畅文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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