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晚7点,法学院邓研会“实诠时美”活动在至善苑106举行。本次活动模拟了人大会议,就“建议未成年人刑责年龄降到12周岁”这一提案,参与者分别持支持和反对的意见进行讨论。
第一个环节是由主持人介绍本次活动的背景。
第二个环节是有正方和反方分别持支持和反对的意见,进行交替发言。
反方代表从12周岁未成年的青少年心智不成熟,明辨是非的能力尚未养成,一旦定刑可能会中断其社会化的过程等方面进行发言。
正方代表则认为,现在的互联网的高度普及,未成年人也因方便而多样的信息获取渠道而更早地成熟,14岁的刑责年龄是在1979年制定的,距今已有40年,从与时俱进的角度考虑,刑责年龄的降低符合当年的社会环境。
而后双方展开自由辩论,支持者说,青少年可塑性强,更应及早矫正其错误行为,法律是最为直接有效的工具。反对者则辩驳,12岁的青少年尚未完成最基本的义务教育,并且还处于人生最开始的“依附期”,对其犯的错,可以不通过刑法而是其他渠道来促使其改正。双方你来我往,场面一度白热化。
第三阶段是由观众向正反方提问提问。观众们提出的问题引发了现场的有一次讨论热潮。
最后,由徐书记和贾老师对于本次活动进行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