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3日,第四届民事诉讼法青年论坛在清华大学法律图书馆楼隆重举行,我院青年教师刘文勇作为论文评议人受邀参会。本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清华大学法学院主办,清华大学法学院纠纷解决研究中心承办,《法学研究》编辑部、《法律适用》编辑部、《清华法学》编辑部、《当代法学》编辑部、《中国法律评论》编辑部、《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编辑部提供学术支持。来自国内二十余所高校和期刊编辑部的三十余位专家学者出席论坛,围绕公司诉讼中实体法与程序法交叉的前沿问题展开深入研讨。

刘文勇老师参与了第一单元《确认公司决议有效之诉的法理边界与规则建构》一文的评议。评议中,刘文勇老师认为论文整体框架合理、论证充分,为《公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第9条的规定提出了完善建议。同时,刘文勇老师对论文框架、决议有效之诉中的反诉及其释明、决议有效或者瑕疵之诉中相关事实的证明责任等问题提出了商榷意见。

我院教师受邀参会,与其他同行就公司诉讼中实体法与程序法交叉的前沿问题展开交流,加强了学院与国内其他院校、期刊编辑部的学术联系。学院持续鼓励和支持青年教师参与各类学术会议、论坛,展现了学院法学学科积极融入国家法治建设的责任担当。
供稿人:刘文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