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新生办理户口迁移、组织关系及人事档案转移的说明

作者: 时间:2024-05-18 点击数:

为便于拟录取研究生办理相关入学手续,现将我校研究生新生办理户口迁移、组织关系及人事档案转移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移:

1.天津市户籍(非集体户口)和定向就业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具有天津市集体户口的新生携带常住人口登记卡,必须加盖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章。

3.非津户籍生源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新生持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签发全国统一印制的防伪《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省(市)公安厅(局)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章。

户口迁入地址统一填写:天津市东丽区驯海路100号中国民航大学。

4.注意事项

1)户口迁校手续只在新生入学后的秋季学期集中办理,逾期不再受理。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本校本科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本校硕士研究生,如之前已迁入学校集体户口,则无需提交材料。

2)户口迁移证只限本人,不准随迁家属。《户口迁移证》中有关信息应与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和档案内容一致,如有不符请到当地派出所更正并加盖公章。

3)迁移证“原住址”项里增加城乡地域属性的标注,即“城镇或乡村”,否则无法办理入户手续 。

4)新生户口迁移问题请广大同学关注新浪微博“中航大110”、新浪微博#平安航大#微话题、微信公众号“平安航大”查看或提问,也可以访问如下网址查看相关信息:www.cauc.edu.cn/bwc/728.html

5)办理户籍迁出之前,请检查身份证的有效期,不足一年的,请在换领身份证后再办理迁出手续。户籍迁出后,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

二、组织关系转移:

1.党组织关系:经具有预备党员审批权的基层党委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中国共产党中国民航大学学院委员会联系人:赵拥军。

2.团组织关系:根据团中央有关要求,升学团员的线上和线下转接手续将在开学一个月后办理,办理转接手续时需携带本人团员证。团组织关系经所属区、县、局、高校团组织直接转至:全国民航团委-中国民航大学团委学院团委。

三、档案转移:

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新生须按照要求办理人事档案调动手续。录取类别为定向的新生,学习期间不转档案、户口和组织关系。

2.考生人事档案:应届考生请于831日前,往届考生请于630日前将档案邮寄到学院。

中国民航大学 法学院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邮编:30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