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院2026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进行政审、调档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4-15 点击数:

一、所有2026年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必须提供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的政审表(附件1)。

考生将政审表交相关部门填写盖章:应届本科生到本科就读学校的院系政工部门办理;有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在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暂无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到街道、居委会、村组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

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考生打印《研究生入学调档函》PDF版本(附件2),填写后到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调档手续,按接收地址将个人档案转调至我院,不转档案的考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特别说明如下:

1.政审表须在2026年5月6日前邮寄到学院。

2.考生人事档案:往届考生请于6月30日前,应届考生请于8月31日前,按照接收地址将档案邮寄到学院。

3.政审表、考生档案务必分开寄送。政审表、考生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政EMS或机要方式进行寄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政EMS或机要方式进行寄送,以其他方式寄送导致的档案遗失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4.政审表中须加盖政审出具单位党组织(或人事、政工部门)公章,未加盖公章或者公章名称与政审单位不一致的,均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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