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至10日,国资处在参加中国高教学会高校财经分会相关会议期间,与参会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规资处、云南大学财务处相关负责人就国有资产管理、资产出租出借、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公用房屋管理、教学科研用房界定、公有住房管理等方面开展了业务交流。
在公用房屋管理方面,北航大按照“分类管理、全面覆盖,定额免费、超额有偿、协议约束”的原则,将学院行政用房、教师用房、研究生用房、教学科研实验室用房全部按照人员定额进行配置,学院自主调配,既赋予学院更多自主权,又将学院用房与办学效益挂钩。对于公有住房管理方面,北航大和云南大学都面临着类似的困难,公房历史遗留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解决周期长,成为各单位房屋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资产管理方面,北航大秉承“责任实名、全员参与”的机制,建立了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实现了一套平台、多部门共享的全方位国资管理模式,确保资产不流失。在资产账务管理方面,云南大学表示经过调研发现全国211以上院校基本实现资产账账相符,但在账实相符方面依然存在着较多难点。北航大和云南大学在资产出租出借方面,都是依据国家相关制度进行报批,校内用房租借非同一法人单位均需报批后执行。
我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介绍了学校的相关情况,我校在2016年已经实现了资产账账相符,实现了资产动态管理,一直在规范出租出借的报批程序,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已经做到了校内共享,正在打通校外共享,近两年梳理了学校房产存量使用情况,为分类管理和与办学效益挂钩方面开展了基础数据准备工作。
三方还就3月初颁布的我国第一部有关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行政法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理解进行了研讨,都认为随着改革发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将面临着体系性更强、规范性更高、制度性要求更严,各高校之间应加强相互学习、相互借鉴,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将国有资产管好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