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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科研及合作机构使用学校房屋进行摸底调查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12-25点击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公用房屋管理,落实网格化安全管理责任,提高房屋使用效益,根据工作安排,经报请校领导同意,现对校本部范围内各类科研或合作机构使用学校公用房屋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一、调查范围

1.校内单位成立或与校外单位合作成立的各类科研机构所使用的房屋,包括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研究室等(已于12月初在学校实验室信息采集中报送过的,只填名称即可,不需要重复填写具体信息)。

2.校内单位与校外单位合作成立的各类机构(非科研类)所使用的房屋。

3.校外法人单位使用的学校房屋(非中航大公司统一对外出租的房屋)。

二、调查信息

1.房屋基本情况。

2.房屋现有使用人。

3.机构成立的相关文件。

4.房屋取得使用权后取得的相关成果。

三、填报要求

1.请按照附件中《科研及合作机构用房信息统计表》填写完整信息,相关支撑材料可另附。

2.请各单位于12月31日前填写完成,如没有相关情况请填写无,表格应由房屋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国资处,同时电子版留言给房地产管理办公室苏杰。

联系人:苏杰   联系电话:2153

 

 

国有资产及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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