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保障2019-2020年实验室建设任务有序开展与实施,落实建设过程监督和运行管理工作,国资处近期对2019-2020年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了梳理,结合各项目招标情况、前期经费支出情况以及设备采购周期等,经研究决定,启动2020年实验室建设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 《关于下达2019—2020 年实验室建设任务的通知》(校发〔2019〕195 号)《2019-2020 年实验室建设任务表》中尚未完成或启动建设程序的教学、科研实验室项目;
2. 由民航发展基金支持建设的各类实验室项目。
二、具体要求
1. 基于当前疫情防控特殊情况,各项目负责单位应组织好项目执行人提前做好建设计划,包括标书制作、采购合同拟定等。
2. 需要进行招标的项目,应积极主动联系招采中心,沟通采购相关事宜。
3. 项目中拟采购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的,请及时查看《关于2020年第1次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结果的公示》(3月13日国资处发的通知公告)。
三、经费安排
对前期已经下拨经费的项目,应尽快启动招标程序,推进建设进度;对尚未下拨经费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执行人启动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并将信息统一汇总后以办公留言的形式发送给实验室管理科赵云。
联系人:赵云,联系方式:2152(疫情防控期间,每周三值班)
国有资产及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