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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级、市级示范中心填报2021-2023年建设任务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4-27点击数:

各示范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申报2021-2023年民航教育人才类项目预算的通知”以及财政经费专款专用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示范中心建设计划,提升示范中心在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方面的作用,明确建设目标。现开展2021-2023年示范中心建设任务填报工作。

一、填报范围

工程技术训练中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空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机务维修工程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航空电子电气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通信导航监视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计算机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电工电子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航空运输经济与管理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大学物理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航空法学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机场工程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航空发动机实验中心(建设单位)

空管市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

通信导航监视市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

二、填报内容

各示范中心结合实践教学改革制定2021-2023年的建设计划,充分考虑示范中心在人才培养、实验教学队伍建设、教学改革与科学研究、信息化建设、开放运行等方面的发展方向。

 三、时间安排

请于5月8日(周五)下班前将电子版留言实验室管理科郑树桐,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国资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电话:2157。

四、申报要求

1.各示范中心按要求填报《中国民航大学示范中心建设任务书》(见附件),经示范中心主任同意,示范中心所在教学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后,方可上报。

2.各示范中心要做好建设规划,定好建设目标,相关内容将纳入年终考核。

国有资产及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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