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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实验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5-13点击数:

各单位:

为支持和鼓励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开展实验技术创新,自组、自拟、自建实验装备,学校设立了实验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并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将进一步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增加项目支持额度。根据《中国民航大学实验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校发[2015]110号)的相关要求,现启动2020年度实验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立项原则

(1)符合立项资助范围,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实用性;

(2)对培养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有促进作用;

(3)内容真实可靠,经费预算合理,完成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4)具有前期研究基础,且具有较好应用效果的实验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进一步申请资金支持进行深度研究和产品优化;

(5)所报内容不得与教改项目、校内科研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及其他项目重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项目。

二、立项范围

(1) 教学仪器设备的研制与功能开发(包括一般和重点,具体详见相关办法);

(2)虚拟实验教学资源的建设;

(3) 实验项目改革与新测试方法建立;

(4)大型精密贵重仪器的功能开发、技术改造;

(5)实验室管理(信息化、安全管理)和运行机制研究。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从事实验教学教师和实验(工程)技术人员,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

(2)项目负责人只允许申报一项,有在研创新基金项目或近三年作为创新基金项目负责人项目验收未通过的不能申报;

(3)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且项目开展过程中保证人员分工合理;

(4)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审核项目的立项依据、改革内容和实施方案等,严格把关,鼓励团队合作,确保项目对本单位实验室工作具有推动作用,提高申报项目的质量。

四、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在学校“实验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10.5.27.238:8080/caasqes具体见附件中使用说明)填写内容并导出《中国民航大学实验技术创新基金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

(2)各学院(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的真实性、资助的必要性、研究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3)《申请书》请于5月29日前由各单位统一送交国资处实验室管理科,逾期送达者,不予受理;

(4)国资处、科技处将组织相关专家评审、遴选,其结果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联系人:郑树桐  2157

 

附件1:《中国民航大学实验技术创新基金申请书》

附件2:《中国民航大学实验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3:《中国民航大学实验仪器设备自制项目管理细则》

附件4:实验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国有资产及实验室管理处   科技处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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