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复课开学后实验室开课及疫情防控工作,5月9日国资处下发了《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管理工作预案(第五版)》(国资处函[2020]1 号),明确了实验室防疫开课过程中应做到的预约开放、值班值守、通风制度、消毒消杀和社距保持的要求。
按照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请各单位根据学校后续学生返校复课安排,在实验室使用中严格按照第一批返校复课中的管理要求,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后续各批次学生返校中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完善预约备案,做好通风消毒,落实落细应急处置预案的人员职责,严格杜绝思想松懈、规定执行不严格、不到位的情况,维持好开课后实验室运行秩序,确保双战双赢。
国有资产及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