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民航局通用资产配置批复,国资处已完成对各单位2020年资产配置预算初审,请各单位按照初审意见,结合本单位存量情况进行核实,确保配置到位、不超标、信息准确。初审意见以留言方式发送至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具体核实要求如下:
1.初审给定的配置数量只能调减、不能调增;
2.使用人的数量须与配置数量一致;
3.如有多个存放地,请另附表将使用人与存放地一一对应(样式见附件)。
4.核实后请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以呈批件报送至国资处。
5.报送时间:2020年6月9日之前。
另请各单位选择收货时间段,并报送一名收货联系人及联系手机,保持在收货时间段电话畅通,
收货时间1:6月22日——6月26日
收货时间2:6月29日——7月3日
收货时间3:7月6日——7月10日
收货时间4:8月31日——9月4日
国有资产及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