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固定资产清查是规范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定期清查盘点是维护资产安全完整,解决资产账实不符问题的有效措施。在2019年民航局对我校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校内某单位人员未履行报批手续将科研设备带出学校,有些单位大量资产没有贴标签等现象,认为我校存在着实验设备出借、使用审批和登记程序不到位、实物资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民航局在提出的整改意见中明确指出要严格实物资产管理,规范仪器使用、出借行为,确保资产标签完整、实现账实相符。
为全面落实民航局审计整改意见,依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的《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指南(试行)》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资产清查工作。
此次清查中,各资产保管单位要切实承担资产保管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资产管理职责,严格依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指南(试行)》规范和要求开展工作。现将清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清查组织和责任分工
学校统一制定清查方案,明确清查内容和要求、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清查盘点表单和报表格式。各单位(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清查工作。
各单位(部门)应于6月17日前成立3人以上清查小组,留言报国资处备案。清查小组成员须包含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
各单位(部门)清查小组按照学校要求安排组织本单位清查工作。
二、清查工作基准日和清查资产范围
2020年6月15日在账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三、清查内容和要求
1.核实在账资产与实物是否相符;
2.查看是否粘贴资产标签;
3.确认使用状态;核对账面信息:使用单位,使用人,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厂家、存放地等信息。
4.使用单位负责清查本单位(部门)所有资产,已调离的使用人应主动配合使用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5.损坏、丢失资产按《中国民航大学仪器设备购置论证、验收、赔偿、报废实施细则》(校发[2019]50号)第三章条款进行责任认定和赔偿。
6.所有报表均须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四、清查安排
清查时间安排、工作内容和要求详见清查工作进度表。
清查咨询电话:2155 2154
清查联系人:赵素彤
特别提醒:
网上清查开启时间:6月16日10:00——6月23日16:00
网上清查功能开启后,请各位老师抓紧时间进行清查确认,完成全部资产确认之后,方可办理调拨申请及报废申请业务。
附件:
1.清查工作进度表
2.清查操作方法
3.正常资产清查表、异常资产清查表、待查资产清查表(样式)
4.核查记录表
5.自查账外资产登记表
6.《中国民航大学仪器设备损失报告审批单》
国有资产及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