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排除各种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落实《市教育两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津教安函〔2020〕24号)的相关要求,决定结合正在进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对全校所有实验室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按照“零泄漏、零火灾、零爆炸、零死亡、零事故”为目标,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 的工作原则,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对全校各类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和整治。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的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排查整治实验室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师生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杜绝各类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责任分工
学校统一制定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排查范围、排查内容和要求,台账格式,并对排查情况进行督查。各单位(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实验室安全排查工作。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对实验室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安全的具体检查工作。
三、排查范围
全校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大创基地。
四、排查内容和要求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大实验室安全管理力度,以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的形式深入实验室进行检查,组织人员开展安全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细化明确整改方案的具体内容和标准,保障师生实验室安全,保证实验室顺利开放,有效杜绝各类安全隐患的存在,确保不发生事故。
(一)明确所管辖各实验室的风险源,建立《实验室安全台账》(附件1);
(二)对有危化品、火源、强电、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高危风险源的实验室进行一次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发现问题要纳入问题清单,并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三)排查各个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和应急处置程序科学有效、有操作性;
(四)实验室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师生禁止进入实验室;尤其要加强对暑期留校学生以及各类科研人员的安全教育。
五、时间安排
(一)8月18日-8月25日 各单位进行自查并建立台账,并于8月25日16:00点前将电子版的《实验室安全台账》(附件1)和工作开展情况(附件2)办公留言给郑树桐,纸质签字盖章版开学后一周内提交至国资处实验室管理科;
(二)8月25日-8月28日 国资处进行信息汇总并完成台账等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
(三)8月29日-9月10日 学校根据各单位提交工作开展情况及安全台账进行抽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
联系人:郑树桐2157
附件1、《实验室安全台账》
附件2、工作开展情况模板
附件3、《市教育两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津教安函〔2020〕24号)
国有资产及实验室管理处 保卫处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