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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行政约谈机制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9-09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明确安全责任,增强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中国民航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和校领导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行政约谈机制。

一、约谈目的

本机制旨在强化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协调处理实验室安全隐患,解决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明晰各部门的责任,保障学校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

二、约谈对象

在天津市教委等上级主管部门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单位;对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及时的单位。

三、约谈形式

国有资产及实验室管理处负责组织,成立约谈小组,约谈小组由实验室主管部门负责人、保卫部门负责人、监察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约谈时由实验室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主谈。

四、约谈程序及主要内容

约谈告知:由国有资产及实验室管理处在约谈前3个工作日下达《中国民航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行政约谈通知书》,以函件形式下达被约谈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处,告知约谈原因;约谈对象准备相关材料,并确定约谈时间和地点。

约谈主要内容为:明确约谈事项、指明存在的问题,给出整改建议,明确整改期限,明晰各自职责。

五、约谈说明

约谈对象所在单位的实验室安全主要负责人须出席,记录员做好约谈记录,填写《中国民航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行政约谈记录》,归入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档案,并呈报主管校领导。

约谈须以事实为依据,坚持适时、适度的原则,不得随意约谈,不得无原则约谈,确保约谈严肃性。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国民航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行政约谈通知书》

2.《中国民航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行政约谈记录》

 

 

国有资产及实验室管理处   监察处   保卫处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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