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东丽质监局通知,针对近期全国范围内连续发生的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事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市监特设〔2020〕109 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开展全校范围内的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使用单位开展安全自查。
使用单位自查内容至少包括:
1.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
2.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联锁装置是否完好,安全联锁功能是否符合规定。
3.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阀整定压力是否符合要求,铅封是否完好,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4. 本单位是否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和压力容器操作规程并切实执行。日常安全检查职责是否落实,月度检查、年度检查是否对安全联锁装置的有效性进行检查。无自检能力的单位应当约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安全联锁装置有效性进行检查。
5. 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熟悉本单位特种设备特点,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是否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并能够熟练操作设备。
6. 本单位是否制定了有效的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
(二)使用单位进行隐患治理。
使用单位要对排查到的隐患立行立改,确保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运行。使用单位汇总上述自查内容和消除隐患的情况,填写相关信息表格(见附件),并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前以呈批件形式报国资处。
(三)压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
各使用单位在自查基础上,还要对安全管理员、作业人员组织开展针对性教育培训,重点掌握本单位快开门式压力容器设备特点,严格落实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提升安全水平。
联系人:付晓宁 电话:2155
国有资产及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