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报送了参加验收的实验室相关材料。现拟于2020年11月19日(周四)组织专家实施现场验收,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一、验收对象
本次验收的对象是已经提交《中国民航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并通过确认能够参加验收的实验室,具体名单及验收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验收时间
2020年11月19日至20日(周四、周五)两天,19日上午8:30开始,按照验收名单顺序(附件)逐项进行现场验收。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实验室负责人根据附件中的时间安排提前做好相关准备,配合好验收工作。
2.各待验收实验室需准备以下材料进行备查:
(1)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书(或申请书);
(2)实验室建设责任合同;
(3)主要仪器设备的合同复印件、验收件及相关说明书(研制设备需提供设计图纸及确认书等原始材料);
(4)厂家对教师的培训记录等;
(5)教师及学生上课试做记录、所开设实验项目、学生实验报告、学生使用记录等;
(6)实验室承担的科研任务情况、学术成果产出情况;
(7)同时准备好新的记录册(《实验室运行记录册》、《大型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实验仪器借出、归还记录册》)备查;
(8)实验室管理制度要上墙。
3.每个待验收实验室项目负责人准备约3分钟的简短介绍,并做好专家询问的准备工作。
4.各待验收实验室请做好卫生,更好地展现实验室的面貌。
四、其他
此次验收过程中,实验室如有严重的安全隐患,将取消验收资格。
联系人:郑树桐 2157
具体安排见附表
国有资产及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