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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实验室及设备暂停使用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12-04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在12月2日特种设备及实验室安全联合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实验室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实验设备不满足运行条件。为有效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师生安全,现决定暂停部分实验室及设备的使用,具体如下:

1.中欧学院的喷雾与燃烧实验室(北教23-304室);

2.机场学院的测量、道路实验室(北教16 (平七、八、九)-102);

3.航空工程学院材料动态力学性能实验室(北教2-102)的热压罐。

请各单位加强实验室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调整空间布局,加强操作人员培训,强化实验室安全准入,消除安全隐患,整改完毕之后方可投入使用。

 

国有资产及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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