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科学性,有效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师生安全,落实《市教育两委关于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津教安函〔2020〕44号)有关要求。经报请校领导同意,现委托第三方实验室安全检测单位对全校实验室开展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大创基地
二、检查内容
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中涉及的检查项目,包括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宣传教育记录、日常安全检查记录、实验室用水用电基础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机电等设备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安全等。
三、具体要求
1、本次安全检查工作委托有安全评价、检查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体实施,以保障工作开展的专业性、全面性及有效性,各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学习,切实提高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的安全管理水平。
2、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单位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被检查实验室保障开门并安排一名人员记录检查中出现的隐患,以便后期进行整改。
3、请各单位12月7日下班前报送联络员,以留言的形式发送给国资处郑树桐。
四、时间安排
12月8日至12月25日。本次检查以楼宇为单位,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联系人:郑树桐2157
国有资产及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