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推进校院两级办学体制改革要求,落实学院建设主体责任,精简实验室建设项目报销流程,经报请校领导同意,将部分基本建设投资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权限下放。
一、管理权限下放的项目范围:
单一学院负责实施的基本建设类实验室项目
二、管理权限下放后相关责任:
1、项目执行人: 按上级管理部门批复和要求开展实验室建设工作;
2、项目所在单位:负责经费使用管理权限,负责实验室进行建设管理并按学校财务制度进行报销,配合国资处、财务处报送项目执行相关信息;
3、国资处按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开展建设过程监督管理;
4、财务处按学校财务规定开展经费执行情况管理。
三、具体取消和调整的流程:
经费负责人签字项目改为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
取消大额资金支付审批中国资处签字环节;
取消合同审批中国资处签字环节。
附件:《关于基本建设投资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权限下放的通知》
国有资产及实验室管理处 财务处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