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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机构调整和迎接双庆准备期间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4-25点击数:

各单位:

国资处于4月13日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第1次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的通知》,启动了本年度第1次资产报废处置工作。资产处置环节关系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需要依法依规履行处置程序,具体环节包括申请、鉴定、初审、公示、审批、处置、回收、终审、核销资产账、核销资金账等10个环节,处置过程也是历次巡视、审计工作重点关注领域。请各单位严肃认真对待资产处置工作,保障处置合法合规。

当前正处于机构调整期间,且全校正在开展迎接建党100周年、建校70周年准备工作,为做好本轮次资产处置工作,特提醒如下:

1.请各单位对资产进行认真盘点、核查,保障“能使用继续使用,该报废及时报废”,避免报废资产占用使用空间,乱堆乱放,影响学校教学科研环境。

2.需要报废资产应及时提交申请,在处置回收前应妥善保管,切实履行资产保管人责任,不得随意堆放、丢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安全隐患。

3.未通过学校报废审核的资产,应及时维修使用。学校于2020年下发《关于明确设备家具类资产维护维修管理分工的通知》(校发[2020]65号),明确了维修管理单位和经费来源,请使用单位及时维修,保障国有资产发挥最大使用效益。

4.本年度民航局对通用办公资产配置计划进行了严格审核,明确办公资产更新要求。学校在下达通用资产配置计划时也进行了标注,具体见《关于下达2021年通用办公资产配置批复的通知》(校国资处函[2021]5号)。请涉及更新资产单位,在此次报废处置中及时提交报废申请,并做好报废与配置衔接工作,保障正常工作秩序。

本次处置回收完成时间预计在6月下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益,为教学科研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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