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学校在深化各项改革中,部分机构和人员进行了调整,在此期间将涉及大量的资产管理归属调整,按国家相关要求,国有资产管理须“账实相符、责任到人”,2021年4月1日实施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明确规定“资产使用人、管理人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请此次涉及调整的单位务必重视实物移交,及时做好资产账目调整,确保账实相符、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国资处按照学校机构调整文件已经于上周末加班加点完成资产管理平台的单位和人员调整,共增加了2个单位、22个子单位,修改了6个单位,98个子单位,合并了4个单位、69个子单位,调整人员329人,现已达到资产平台账务调整的条件。
为确保资产有序调整,账目清晰,老师们办理资产登记、审核、调拨、报废等业务不受影响,机构调整期间资产实物交接和账务调整工作具体要求说明及流程如下:
本通知所称单位指的是处级部门,子单位指的是科级部门。
一、新成立单位安排资产管理员和低值品管理员。
两个管理员可以是同一人员担任。低值品管理、固定资产的初审权限已经授权各单位管理,国资处将在资产系统内给资产管理员赋权,此环节须在5月7日前以公文形式流转至国资处,以便各单位开展后续资产调整工作。
二、资产实物移交和账目调整
2021年清查将按照资产新归属管理单位进行核查。请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实物移交和账目调整。2021年清查大约在5月中下旬启动。
1.所有资产单位内、单位间、各领用管理人员之间的资产移交,都属于资产调拨。涉及双方应主动协商,及时调整,无缝衔接。
2.所有资产在调拨前,应对调出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运行状况良好。
3.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调入后不得造成调入单位配置超标,领导干部应严格按照职务标准配置,不得因岗位调整超标。
4.调拨流程:
(1)单位内
途径1:原领用人先在资产平台提交资产调拨申请单,并另在公文系统提出调拨申请,新领用人签署意见,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单位资产管理员进行账务调整。具体流程图见附件。
途径2:资产清查期间支持单位内资产领用人调整,原领用人申请,新领用人确认,单位资产管理员进行账务调整。(见后续清查通知)
(2)单位间
调出单位领用人在资产平台提交资产调拨申请单,由调出单位在公文系统提交呈批件,调拨申请单作为附件,商调入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国资处,国资处按程序报请学校审批。具体流程图见附件。
三、单位及子单位删除
所有资产调整工作完成后,国资处在资产平台须删除学校已经撤销的单位和子单位。请各单位及时调整资产,以免因未交接造成归属管理责任界定不清。
四、注意事项
1.在账务调整完成前,原归属管理单位应严格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保障运行安全和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调整后,新管理单位应对调入资产进行盘点,确认资产放置地点,更新资产信息。
2.请各单位、各领用管理人务必尽快移交清理原单位的资产,避免同一人员占据多单位户头,造成管理单位资产归属不清晰。
3.为了平稳过渡,学校已撤销单位的资产管理员资产平台管理权限将保留至2021年清查结束。
4.各单位实验室调整以学校实验室管理部门文件为准。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