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师生安全,结合民航局关于开展以“落实安全责任 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要求,现决定开展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检查内容
1、院系层面的安全责任体系
2、安全管理制度
3、应急预案、安全检查与安全教育
4、实验室安全准入工作落实情况
5、其他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相关内容
二、检查范围
飞行分校、科技创新研究院、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空中交通管理学院、航空工程学院、中欧航空工程师学院、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乘务学院、职业技术学院。
三、工作安排:
1、单位自查(6月18日—6月23日)各单位按照检查内容,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根据自查结果将自查表及检查情况报告,于6月23日前报送至国资处实验室管理科,同时将支撑材料(如制度、分工、记录等)电子版留言给实验室管理科郑树桐。如发现问题,请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2、抽查阶段(6月24日—7月2日)根据各单位提交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自查表(2021)》进行抽查,对于有问题不整改的单位进行通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认真落实此次检查工作,梳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实验室安全发展。
联系人:郑树桐 联系电话:2157
附件:《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自查表(2021)》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