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国资处年初根据民航局财务司下达的《关于民航大学2021年度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的批复》(民航财函[2021]13号)和各单位去年末申报的通用办公资产需求,经校领导审批后下达了《关于2021年通用办公资产配置批复的通知》(校国资处函[2021]5号)。通知中明确了各单位2021年度通用办公设备的配置数量、采购责任单位、配置要求及完成报销时间,并于6月10日在办公系统发布通知,提醒有配置指标的单位尽快完成采购。
截止9月7日,尚有3个单位(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工程技术训练中心)没有提交采购需求,飞行分校提交了部分需求。请未提交需求的单位于9月10日下班之前通过公文确认2021年度是否继续留用指标。
如需继续采购,须确保2021年度完成入账报销,若未在2021年度完成,2022年将不再接受该单位通用资产配置申请;如不需要指标,原有指标由学校收回,及时调整其他单位使用。
国家对通用办公设备有明确的配置标准,每年的配置数量由国管局统一核准、民航局下达批复,批复之后当年不能调整。
请各单位珍惜指标的使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