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各单位提出的需求,为加强受捐资产管理,推动受捐资产服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提升捐赠方成就感、荣誉感和获得感。学校设计制作了资产捐赠证书,证书为红色封面,扉页印有校徽和校训,内页底纹为学校标志性建筑。
现将证书使用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捐赠证书的发放范围:已办理资产入账手续的实物资产。
2.捐赠证书的发放流程:代表学校接受捐赠单位提出,国资处核实捐赠协议、资产情况等材料后制作,由代表学校接受捐赠单位将证书移交捐赠方。
请各单位爱护受捐资产,珍惜捐赠方的情谊,保障国有资产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本资产捐赠证书长期使用。涉及70周年校庆期间捐赠事宜请先咨询校庆办。
联系人:付晓宁,电话:2155
附件:《资产捐赠证书》电子版图样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