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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时增加2021年第3次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11-26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最近,国资处与学院交流过程中,部分学院提出在2021年清查后发现部分资产需要报废,希望能够在本学期再次组织报废回收工作,国资处研究决定临时增加本次报废回收工作。因临近寒假,为保证回收工作程序完整,此次受理截止时间12月3日。

在《2021年拟报废资产公示(三)》(2021年10月28日通知)中列出部分资产需要学校审批,还未进行公开竞价回收,请提交报废且已经通过公示的各单位和各位老师耐心等待回收通知,无需任何操作。

 

现将2021年度第3次资产报废处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

(1)资产管理平台提交拟报废资产处置申请。资产平台提交申请时,须添加拟报废资产实物照片,以便初审。

(2)网上流转提交单位审批意见。网上流转具体操作可参看《关于启用资产交接和资产报废业务电子流转的通知》(学校办公系统通知公告2018年5月17日国资处通知)。

2.鉴定

按照《中国民航大学仪器设备购置论证、验收、赔偿、报废实施细则》(校发[2019]50号)第41条组织鉴定。

3.初审

国资处审核资产处置申请,在资产平台完成“初审”,并结束单位审批意见网上流转公文。

4.公示

国资处统计汇总通过初审资产明细,校园网公示。有调拨需要的单位可在此期间提出调拨申请。

5.审批

国资处按照《中国民航大学仪器设备购置论证、验收、赔偿、报废实施细则》(校发[2019]50号)第42条规定,组织上报审批。

6.处置

经审批同意报废处置的资产,国资处按学校相关规定组织公开处置。

7.回收

各单位统一堆放、清点数量,保持待回收资产的完好。

公开选定回收公司后,国资处发布回收通知,二级资产管理员在“回收群”中预约回收时间。

8.核销资产账

国资处收到各单位报废资产回收回执,在资产平台完成“终审”。校园网发布已销账资产公告。

9.核销资金帐

国资处分类汇总已核销资产账,与财务处核对资金帐,协助完成核销资金帐。

 

联系人:赵素彤,联系电话:2154

国资处QQ咨询群:264673612

 

特别说明:

2020年按照学校放管服统一安排,已将低值耐用品、易耗品授权各二级单位管理。在实施过程中,部分单位反映处置环节,尤其是回收工作,单独实施有困难。为在落实放管服政策的同时,解决好使用部门的实施难题,此次处置中对有低值品、易耗品处置需求的单位可以“搭车”国资处组织的回收招标。

请有需求的单位在履行完本单位内部处置审批程序后,按照模板(见附件)填写低值耐用品拟报废资产清单,并于12月3日前公文流转至国资处赵素彤,国资处将汇总各单位的拟报废清单,随同拟处置固定资产统一公开招标。

特别提醒:国资处将及时公布回收招标结果,其中各单位拟报废的低值耐用品为分别独立报价。请各单位及时联系中标公司回收资产,并将残值交于校财务处,同时按照本单位低值耐用品管理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

低值耐用品拟处置清单

 

使用单位

资产编号

资产名称

数量

金额

型号、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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