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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变更的公示

作者:时间:2021-12-07点击数:

各单位:

国资处于11月26日公示了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截止12月6日国资处共收到科技创新研究院、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空中交通管理学院、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乘务学院、工程技术训练中心、学工部等11个单位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变更的备案,现根据实际情况,对变更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进行公示。

    此外,部分智慧教室转入教务处管理,不再纳入实验室管理。

 

联系人:赵云

电话:2152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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