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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2021年第3次报废资产回收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4-21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1月4日国资处发布的《关于2021年第3次报废资产回收安排的通知》,因疫情影响暂停回收清运,现恢复启动清理回收工作,原通知内容不变,时间修改如下:

南院回收时段:

2022年4月25日—4月29日 8:30--16:30

北院回收时段:

2022年5月9日—5月13日 8:30--16:30

 

附:

1.报废设备回收预约登记表

https://www.kdocs.cn/l/cgn03GXAKSZh

2.本次报废资产回收公司工作人员电话

152-2205-9138李师傅

137-5254-7796赵经理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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