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的辅助性、预防性措施,根据学校预算安排,现开展本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配置需求报送工作。现就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见附件1)要求,结合本单位所辖岗位实际特点,切实落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的辅助性、预防性措施。编制本单位2023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配置需求。 2.配置周期大于一年(不含)以上的且2022年已配置的,不可列入本次需求。2022年配置情况可参见《2022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配置公告》(校国资处函〔2022〕55号)(附件2)。 3.学生劳动防护用品配置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4.报送形式:相关单位填写《2023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配置申请表》(附件3),并由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办公信息系统呈批件报送至国资处。 5.报送时间:2023年6月9日下班前。 联系人:郑树桐 联系电话:2157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