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市教育两委《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津教政办〔2023〕22号)、《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警示函》和《关于近期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做好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学校决定召开2023年实验室安全专项会议,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3年6月12日上午10:30
二、会议地点:交流中心第十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校级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成员:
校领导,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校园建设保障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科技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工部、宣传部、财务处、宁河校区管理中心、纪委办、审计监察处、飞行分校、中航大产业公司主要负责人。
2.各学院特种设备安全总监。
3.各学院实验室主管领导及科创院实验平台分管领导。
四、会议要求
1、参会各部门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于6月9日(周五)17:00前以留言的方式报国资处实验室管理处郑树桐。
2、参会人员自带笔、本,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签到,遵守会场秩序。
联系人:郑树桐 2157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