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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拟报废资产公示(二)

作者:时间:2023-09-18点击数:

资产处置环节关系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需要依法依规履行处置程序,具体环节包括申请、鉴定、初审、公示、审批、申请批复文件、处置、回收、终审、核销资产账、核销资金账等10余个环节。

根据《中国民航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现对中航大(天津)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交的拟报废车辆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2日。

公示期内,如果对拟报废资产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办公自动化留言向校监察处反映;如果各单位对拟报废资产有使用需求,可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办理调拨手续。

联系方式:国资处: 赵素彤  24092154

监察处: 杜鹏程  24092241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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