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教育部研究制定了《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JY/T 0616—2023)》(以下简称《规范》)。文件已于2023年6月26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常态和非常态防范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学校应建立完善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实验室三级(校级、院级、实验室级)隐患排查、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等。
对于不同类型(包括创新研究)、不同功能和不同火灾风险等级的实验室,学校应分级分类采取相应的消防管理措施。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配备相应的、技术先进的消防设施设备,并按规定定期开展设施设备及电器等维护保养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实验室应在公共区域的明显位置设置疏散示意图、警示标识等,不应存在下列违法行为:
1. 使用期间锁闭疏散门;
2. 封堵、占用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
3. 使用期间违规进行动火作业;
4. 疏散指示标志损坏、不准确或不清楚;
5. 停用或遮挡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6. 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7. 其他违法行为等。
学校应至少每季度、教学科研单位应至少每月、实验室应至少每周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1. 消防车道、消防车回转场地或道路、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水源情况;
2. 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有效情况;
3.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和记录情况;
4. 二级单位(学院、系、所、实验中心等)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和记录情况;
5. 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6. 参与实验室工作人员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实验室内应配备合适的灭火设备和器材,定期开展使用训练,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烟感报警器、灭火器、灭火毯、消防砂、消防喷淋等,应完好有效;
2. 灭火器种类配置正确,且在有效期内,压力正常,瓶身无破损、腐蚀;
3. 在显著位置张贴有紧急逃生疏散路线图,疏散路线图的逃生路线应有二条(含)以上,疏散路线与现场实际情况一致;
4. 主要逃生路径(室内、楼梯、通道和出口处)有足够的紧急照明灯,功能正常,并设置有效标识指示逃生方向;
5. 人员应熟悉紧急疏散路线及火场逃生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