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随着学校建设规模扩大,校区空间布局及建筑物使用方向发生较大调整,部分建筑物现有名称与使用方向不符,为了对已有建筑物和续建楼栋进行合理、科学的编号与建档,形成完整的公用房屋管理体系,学校现对相关建筑物进行统一编号。
结合实际情况,本次编号主要涉及部分行政、教学、科研所使用的建筑物,具体编号明细见附件。请各单位、部门统一规范使用建筑物编号。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