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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型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效益统计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11-15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我校教学科研大型仪器设备利用率,促进共享共用,根据我校的工作安排,现开展单价40万元以上使用方向为教学或科研的仪器设备和软件相关使用信息的统计工作。

一、填报范围

单价40万元以上且使用方向为教学或科研的仪器设备和软件。此次信息统计涉及16个单位,共457台套。

资产归属管理单位分别为:飞行分校、科技创新研究院、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空中交通管理学院、航空工程学院、中欧航空工程师学院、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乘务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工程技术训练中心、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处。

二、填报内容

本次填报内容和《贵重仪器设备表(03类)》相同指标须保持一致。

机时利用:有效机时、定额机时;人才培养:获得独立操作资格的人员数、在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的人员数、教学演示实验和参观人员数;科研成果:国家国际奖、省部级奖、校级奖、论文(核心)、论文(一般);功能利用与功能开发:原有功能利用数、原有功能数、本年度新增加功能数。

三、填报要求

1. 请本次考核将各单位从《2023年大型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效益统计表》(见附件1)中选取本单位归属管理的设备,按照报表要求填报的内容、格式统计填写。

使用机时(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开放使用)、测样数,不用填写,由国资处从“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提取。请各仪器负责人于11月21日之前按照实际使用情况在系统中完成仪器使用记录的补充。查询和更新机时、测样数的操作步骤见附件2。(校内访问地址:http://10.16.7.202/genee/,校外VPN访问地址:http://10.16.7.202/genee/)

2.统计时段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3.为保证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各单位统一提交后,由国资处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1)教务处审核教学使用机时情况;

(2)科技处审核科研使用机时、科研奖项、论文情况;

(3)课程归属学院审核研究生教学机时;

(4)申报学院组织技术专家审核功能利用与功能开发数量、认定人才培养人数。

4.如有在研、损坏、待维修等情况,请在公文中说明情况,并提供在研、报修的材料。

四、提交时间和方式

请各归属管理单位统一汇总审核,经单位审批后,于2023年11月22日下班前以公文形式提交至国资处。

电话:国资处2155、教务处2939、科技处2312


附件1:《2023年大型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效益统计表》

附件2: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查询、更新机时使用数、测样数操作步骤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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